Powered By Blogger

總網頁瀏覽量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可怕的自然災害


一般而言,自然災害指的是地震、山崩、海嘯、海水倒灌、颱風、乾旱、洪水等自然界變化對人類社會的衝擊。它們造成人類生活的不便、財產的損失、生命的喪失、自然資源的流失。這些現象的發生大多十分突然( 除了乾旱 ),持續時間也大多十分短暫。它們的威力及影響是人可以立即察覺的。此一觀點是由人的觀點以及人生活的時間尺度出發。事實上,在地球的整個生命史中,上述的變化只是地球系統演化過程中種種變遷的一小部份,就如同快速的天氣變化之於緩慢的氣候變化( 以人的時間尺度而言 )。
地球的大氣、海洋、地質不斷的在變動,不斷的改變地球生物生存的環境,也因此不斷地影響生物的演化。在地球三十多億年的生命史中發生過五次物種的大滅絕,Gribbin夫婦在「生而為人」一書中指出氣候變遷可能是物種大滅絕的原因。這些氣候變遷則是由大陸漂移、隕石撞擊、火山爆發、日地關係等已知及未知的因素造成的。譬如,板塊運動形成東非裂谷,人類的祖先為了適應新出現的草原,演變成直立猿人。他們認為氣候變遷使得人類的祖先在短短三百萬年演變成今日的人類。不幸的,這些氣候變遷對某些物種而言,則是致命的打擊。又如,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六千多萬年前,由於隕石撞擊地球,大大改變了地球的氣候,包括恐龍在內的75% 物種因而滅絕。其中一個理論認為,直徑可能只有10公里的隕石進入大氣時,產生大量的熱及一氧化氮,後者不但破壞平流層的臭氧,更溶於水形成酸雨。隕石撞擊地表,造成森林大火,產生許多微粒飄浮在大氣中,造成全球冷卻。初期的熱浪、臭氧含量減少、酸雨及後來的全球冷卻,都不利生物的生存。另一個理論甚至指出由於海溫急速升高,可能產生許多超級颱風。
其他因素造成的氣候變遷也影響生物的生存。譬如,印度板塊撞擊歐亞板塊推擠出今日南亞地區高聳的地形,阻隔了來自南方海洋的水汽,形成了今日的戈壁沙漠。近二百萬年來,冰期與間冰期不斷的交替出現,不斷改變生物的生存環境,對當時的生物而言,也是一種自然災害。新仙女木、小冰河期對人類而言,何嘗不是自然災害。在小冰河期前移居格陵蘭的維京人,因為無法適應日漸寒冷的氣候,終至整個族群滅亡,就是個明顯的例子。1960、70年代非洲的嚴重乾旱則是另一個現代的例子。這些自然災害發生的速率,以人的時間尺度而言,極其緩慢,但是以地質年代而言,只不過是瞬間的變動。這些古氣候的例子告訴我們,自然災害自古以來,一直以各種不同的速率不斷的發生。因此,我們推論現在及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仍須考慮整個氣候變遷的背景。
天然災害


(一)氣象災害:
台灣位於副熱帶季風區,地形陡峻,河川短促,每年常有異常梅雨(五、六月間)或
強風豪雨(七~九月間),造成嚴重的災害。依據中央氣象局統計,1897至1990之間,台灣曾受到三
百四十次的颱風侵襲,平均每年達3.6次之多。在1981至1989的九年期間,颱風及豪雨的災害達廿四
次之多。除了風災、水災之外,亦有乾旱、寒流、冰雹及龍捲風等氣象災害。因此使農業、漁業、水
利工程、房屋、交通設施、電力、電信以及經濟活動等遭受到嚴重的損害,並造成許多人命傷亡。根
據統計,在1961~1991年期間所造成的損失,平均每年達142億元(1991年幣值),約為國民生產毛額
的0.68%。


(二)地震災害:
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太平洋的菲律賓海板塊交界之處,屬世界上有感地震最頻發
的地區之一。1900年以前有紀錄可考之致災地震有五十多次,自1900年以來,所發生之成災地震達
八十三次之多,幾近於每年有一次,在歷年統計中因震災而死亡之人數超過五千人。最慘重的一次為
1935年發生於苗栗關刀山附近之烈震,不但引起山崩地裂、房屋例塌,而且造成台中、新竹地區三千
餘人死亡、一萬兩千多人受傷之災情,其損失令人戰慄。最近較大規模之地震為1964年發生在台南楠西
附近之白河烈震,其災害雖不若1935年烈震慘重,但亦造成百餘人喪生,六百五十人受傷、全倒與半倒
的房屋達三萬五千餘棟之多。白河烈震距今已三十餘年,未再出現類似的大規模地震,但由於地震的發
生具有週期性,因此台灣最近未來將再度發生大規模地震之可能性相當高,八十八年的九二一大地震,
死亡二千人以上,如果未將防災意識普及全民,往後在有類似的大災害,傷亡只會有增無減。


(三)崩塌災害:
臺灣因地殼運動關係,地表破碎、地層上昇,而形成陡峻的地形。地質構造複雜為崩塌
的基本條件,而崩塌的誘發原因則為每年颱風豪雨的侵襲及地震,再加上山坡地大量開發更加速崩塌之
災害。1968~1986年的十九年期間,臺灣北部因崩塌而喪生者134人,其所佔人口的比率超過美國甚多,
過去二十年重大崩塌災害,以臺北、基隆巿最多。崩塌類型以地滑型居多,土石流型其次。土石流型災
害在花、東兩縣為害甚多,據調查危險溪流河床坡度15%以上、集水區面積5公頃以上、有大量淤積之河
川,在花蓮縣有148條,臺東縣有147條。


(四)地盤下陷:
過去的數十年間,臺灣若干沿海地區,由於地下水的過度抽汲,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地盤
下陷。在這些地盤下陷地區,高潮期間已經常有海水倒灌發生,導致嚴重的災害。依據調查,臺灣地盤
下陷的面積已達1,097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3%,為平地面積的9%,其嚴重性值得注意,並應予有效
控制。


(五)都巿關聯災害:
台灣面積約僅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多為山地,能提供適宜居住之地區,佔全部面積
的四分之一左右,而目前人口分佈集中在西部狹長的平原與丘陵地區,形成多處人口聚居的城巿。都巿
人口集中,加上經濟的高度成長與建築技術的提昇,建築物不斷地向上及往下發展。為了滿足大量人口
移動的需要,快速道路及捷運系統亦因應而生,在人口密集的都巿成為多層的空間結構。再者,巿區開
始往外發展,都巿周邊原先不適宜居住或使用的山坡地、低窪的行水區也陸續被開發利用,形成建築物
密集的社區,其結果是災害的威脅不斷昇高。總之,人口集中的都巿化現象,安全管理也不易落實,大
眾使用都巿空間頻率提高,使得其潛在的危險因子也大幅增加。


(六)建設關聯災害:
為了提昇生活品質以及達到區域均衡發展,並帶動整體經濟持續成長,政府不斷投
入大量經費,進行大型的公共建設,如高速公路、高速鐵路、核能電廠、工業園區、大型濱海工業區、
防洪計畫、污水排水系統等大規模工程的興建。這些重大建設改變整體國土利用的形態,造成土地重大
的負荷。在地質、水文等條件不佳的地區,山崩落石、洪水無法疏通等災害不時發生,不但造成工程維
護工作上繁重的壓力,也容易造成人員傷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