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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災害介紹

天然災害

(一)氣象災害:
台灣位於副熱帶季風區,地形陡峻,河川短促,每年常有異常梅雨(五、六月間)或
強風豪雨(七~九月間),造成嚴重的災害。依據中央氣象局統計,1897至1990之間,台灣曾受到三
百四十次的颱風侵襲,平均每年達3.6次之多。在1981至1989的九年期間,颱風及豪雨的災害達廿四
次之多。除了風災、水災之外,亦有乾旱、寒流、冰雹及龍捲風等氣象災害。因此使農業、漁業、水
利工程、房屋、交通設施、電力、電信以及經濟活動等遭受到嚴重的損害,並造成許多人命傷亡。根
據統計,在1961~1991年期間所造成的損失,平均每年達142億元(1991年幣值),約為國民生產毛額
的0.68%。

(二)地震災害:
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太平洋的菲律賓海板塊交界之處,屬世界上有感地震最頻發
的地區之一。1900年以前有紀錄可考之致災地震有五十多次,自1900年以來,所發生之成災地震達
八十三次之多,幾近於每年有一次,在歷年統計中因震災而死亡之人數超過五千人。最慘重的一次為
1935年發生於苗栗關刀山附近之烈震,不但引起山崩地裂、房屋例塌,而且造成台中、新竹地區三千
餘人死亡、一萬兩千多人受傷之災情,其損失令人戰慄。最近較大規模之地震為1964年發生在台南楠西
附近之白河烈震,其災害雖不若1935年烈震慘重,但亦造成百餘人喪生,六百五十人受傷、全倒與半倒
的房屋達三萬五千餘棟之多。白河烈震距今已三十餘年,未再出現類似的大規模地震,但由於地震的發
生具有週期性,因此台灣最近未來將再度發生大規模地震之可能性相當高,八十八年的九二一大地震,
死亡二千人以上,如果未將防災意識普及全民,往後在有類似的大災害,傷亡只會有增無減。

(三)崩塌災害:
臺灣因地殼運動關係,地表破碎、地層上昇,而形成陡峻的地形。地質構造複雜為崩塌
的基本條件,而崩塌的誘發原因則為每年颱風豪雨的侵襲及地震,再加上山坡地大量開發更加速崩塌之
災害。1968~1986年的十九年期間,臺灣北部因崩塌而喪生者134人,其所佔人口的比率超過美國甚多,
過去二十年重大崩塌災害,以臺北、基隆巿最多。崩塌類型以地滑型居多,土石流型其次。土石流型災
害在花、東兩縣為害甚多,據調查危險溪流河床坡度15%以上、集水區面積5公頃以上、有大量淤積之河
川,在花蓮縣有148條,臺東縣有147條。

(四)地盤下陷:
過去的數十年間,臺灣若干沿海地區,由於地下水的過度抽汲,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地盤
下陷。在這些地盤下陷地區,高潮期間已經常有海水倒灌發生,導致嚴重的災害。依據調查,臺灣地盤
下陷的面積已達1,097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3%,為平地面積的9%,其嚴重性值得注意,並應予有效
控制。

(五)都巿關聯災害:
台灣面積約僅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多為山地,能提供適宜居住之地區,佔全部面積
的四分之一左右,而目前人口分佈集中在西部狹長的平原與丘陵地區,形成多處人口聚居的城巿。都巿
人口集中,加上經濟的高度成長與建築技術的提昇,建築物不斷地向上及往下發展。為了滿足大量人口
移動的需要,快速道路及捷運系統亦因應而生,在人口密集的都巿成為多層的空間結構。再者,巿區開
始往外發展,都巿周邊原先不適宜居住或使用的山坡地、低窪的行水區也陸續被開發利用,形成建築物
密集的社區,其結果是災害的威脅不斷昇高。總之,人口集中的都巿化現象,安全管理也不易落實,大
眾使用都巿空間頻率提高,使得其潛在的危險因子也大幅增加。

(六)建設關聯災害:
為了提昇生活品質以及達到區域均衡發展,並帶動整體經濟持續成長,政府不斷投
入大量經費,進行大型的公共建設,如高速公路、高速鐵路、核能電廠、工業園區、大型濱海工業區、
防洪計畫、污水排水系統等大規模工程的興建。這些重大建設改變整體國土利用的形態,造成土地重大
的負荷。在地質、水文等條件不佳的地區,山崩落石、洪水無法疏通等災害不時發生,不但造成工程維
護工作上繁重的壓力,也容易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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